沈阳市第三轮居民消费券采用“支付宝抢券”发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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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0月29日11:27:25沈阳市第三轮居民消费券采用“支付宝抢券”发放已关闭评论 阅读量:324 次 515字
本文最后更新于2020年10月29日,发布已超过 1 年,活动基本已经过期失效,请到首页查看最新信息,谢谢!

沈阳市第三轮居民消费券采用“支付宝抢券”的方式发放,先到先得,同一个用户在活动期间内最多可以领取一次。大家可以在活动期间进入支付宝app,搜索“沈阳”、“沈阳消费券”等关键词进入专题会场领取消费券,领取成功即可使用。

10月30日上午10点,发放第一期消费券,发放总额度2000万元,共40万份;

11月17日上午10点,发放第二期消费券,发放额度为1000万元加第一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的退款金额;

12月5日上午10点,发放第三期,发放金额为前两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的退款金额。

这次发放的居民消费券和前两次有几点不同。首先就是发放的形式和平台,之前是通过摇号,在微信当中领取,这次是在支付宝自行抢券。第二点是券包的金额上有变化。第三,就是得到消费券后的使用期限,由之前的10天延长到了15天。

居民消费券用于在沈阳市辖区内可用支付宝支付的餐饮、线下零售、出行旅游、生活百货、专业销售等5个业态品类的近6万家线下实体餐饮零售企业。单笔消费6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消费券,单笔消费3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消费券,不找零,不重复使用,用户在同一商家每天最多可核销2张消费券,使用消费券可同时享受线下实体餐饮和零售企业的其他优惠活动。

weinx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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